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穷汉

March 6th, 2010

穷汉
作者:沉浮

  也说冷就冷。
  西北使劲地吹着呼呼地响。
  是不是在积蓄着一场大雪呢?
  人心灰暗的时候感觉天日也黑沉得快,繁华的四川中路,一下子流金溢彩起来。
  内心苦涩的沈思豪却半点也提不起精神,他斜眼看了看新雅饭店宴会厅里的热闹景象,和桌上的丰盛菜肴,他用舌舔了舔早已干裂的双唇,咽下一口苦涩的唾液,可是肚子叽哩咕噜地叫得更欢了。这青菜煮稀钣,沈思豪吃了一个多月了,这么一个壮汉能不饿吗?他摸了摸裤兜仅有的一枚钢蹦儿——五毛钱。
  五毛钱,还不够坐一个站,不买票偷着坐车,像做贼似的他不敢。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决定走回家,他想用它还可以混两天的稀饭呢。
  顶着生硬的寒风,沈思豪往北走。
  沈思豪穷得这样全怪他自己,也怨不得别人。好端端的一个杂志社编辑不干,却硬凑热闹要下海经商。做了三个月的总经理,洋洋得意,生意倒也挺红火,营业额猛升到一千多万,该发了吧?偏偏给“阿诈里”骗走了八九十万,会计一核算连本带利坏帐四十四万多。商海许多艰险莫测让沈思豪清醒了,书呆子既无能耐开店,他乖乖地爬上了岸,重新做人。
  沈思豪拿出所有积蓄顶债还不够,他只得将房子也卖了还债。还缺!怎么办?他只得低三下四到处求人借钱。古人云:“富若蛟龙游四海,穷似猛虎断六亲。”一点不假。
  没出一个月。沈思豪做梦也没想的事发生了,原来有点磕磕碰碰的妻子梅珍拖着一箱子替换衣服回娘家了,临走还丢下一句话,“夫妻本是同林鸟,大难到头各自飞。”沈思豪只得睁睁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弄堂口,他真有点依依不舍。可是还没出一个月,一份协议离婚书摆在他的面前,他含着泪签了。谁让他失败呢,谁让他穷呢,谁愿意跟一个负债人渡过后半生呢?屋子里空荡荡的只剩下他一个人。
  有人催债了。沈思豪只得打电话给大女儿晓萍,让她凑十仟元给他还债,她答应了。沈思豪松了一口气,又打电话给刚生孩子满月的小女儿晓虹,让她凑一仟元给他还债,她答应了。沈思豪坐下来喝了一口茶,心想还是儿女好啊……
  电话里传来有点刺耳的声音,他简直不敢相信:“我是晓萍,我也没钱,你以后不要打电话,也不要写信来,等你躺倒了我会来的!”这些话犹如一记重重的耳光打在他的脸上,沈思豪还未回过神来回答,电话挂了。沈思豪傻呆呆地坐了很久,一动都不动,就像一尊刚完成的泥塑。就这么一点时间,就这么一点时间,变了!真快。沈思豪傻坐在那儿,很自然地想到了以前——她小时候;她在前面跑,他在后追,一口饭一口菜地喂她,生怕饿着她。他深夜里背着她,连奔带跑地医院挂急诊,生怕病坏她。他将自己的呢制服连夜改成大衣给她穿,生怕冻了她……沈思豪很寒心,也有点眩晕,他无力而痛苦地靠在沙发上闭起双眼,泪水涮地一下全滚落下来。
  第二天,气喘嘘嘘、满脸是汗的同母异父的妹妹站在他面前(她一定是走着来的,舍不得花车钱),“哥,这钱你拿着用吧。”沈思豪揭开被汗小浸湿的手绢,一元、二元、五元,凑成的整整二仟元,展现在他的眼前,这可是她看大门和做钟点工攒下来的钱啊!一个男子汉早巳泣不成声了。
  不久。年过七十的老母亲悄悄地在他手里塞了二百元钱,一句话没说,她默默地走了。沈思豪内疚极了,他决心重新拿起笔踏踏实实地走自己应该走的路。
  沈思豪原本也不是一个穷汉,他有让人羡昔日日日日慕的职业——杂志社的编辑,他又有一位娇美的妻子,他还有一双可爱的女儿和温馨的家。就是那一场经商下海的恶梦,让他在短短的三个月内变得一无所有,成了大都市里一个名符其实的穷汉。沈思豪虽然身无分文,但他明白“人穷志不穷”的道理,开始他新的生活。
  写作虽然只需一支笔一叠稿子,但也要吃钣渡日呀。沈思豪将母亲给他的钱作资本在车站设了个报推。开始几天,他总将帽沿压得低低的怕熟人看见,一个编辑成了报贩子。日子久了,他明白一个道理,自食其力劳动所获也就理直气壮起来。
  沈思豪从那天开始,夜里在家写作,尽力完成写三千字的指标,白天摆报摊,空闲时间修改稿子再誊清。日子日复一日地过着,虽然十分清淡,却也有滋味。他看看一天比一天多起来的文稿,信心和决心也就更大了。
  “苍天不负苦心人,天生我才必有用。”沈思豪的第一部长篇小说《追恨》,在他艰苦生活的磨砺中出版了,他抚摸着飘逸着油清香的新书,激动、兴奋、欢乐的泪水泻了出来。

  天也越来越冷。
  预报明天就是零下4~5摄氏度。
  沈思豪那书报摊还摆不摆呢。
  凌晨六点钟,马路上似留着夜里的静,雾气弥漫,既朦胧又透明,让人觉得似乎走在梦里。
  沈思豪骑着那辆破旧有自行车出摊了。刚停下车的时候,凉风扑面怪舒服的,摆完报摊,这风突然又凶又硬,冷刮刮的,像针刺在脸上的痛。内衣好像还沾了汗贴在身上,风灌进去,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和难受。他左右拧了拧身子,扯了一下衣领,把脖子往下缩了一大截。
  真冷,他心里在说。
  “买一份《新民晨报》”甜甜的声音。
  他心里滑过一阵开张之喜,可是拿报时,他那冬裂成锯齿的手,疼得他吸溜溜的。收回钱,他感到了冬天的寒冷。他伸出手去试了试风,又把双手举到嘴边,然后往手心里呵了一口热气。
  沈思豪静了静心,拿出昨夜写的稿子,借着还未关闭的路灯,看起书稿来……
  “你还写稿?”柔柔的声音。
  “嗯,闲着没事,学着写写。”沈思豪顺着那甜柔的声音看去,乳黄的绒线围巾是一张挺靓的脸,白生生、红扑扑的,他的心倾刻狂跳起来。
  “给我看看行吗?“郑洁很好奇地问了一声。
  “行、行,请多赐教。”沈思豪谦逊地双手递了过去。
  《子夜玫瑰》郑洁的眼睛一亮,精湛的文笔,漂亮的文字,作为电视导播员的她,对一个卖报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  “嘟……嘟……”公共汽车靠站了。
  “哟,车来了,先生能不能借我看一下,”郑洁商量的语气感动了他,“行,行。”郑洁匆匆地上了车。
  郑洁走了,似乎把沈思豪的心也带走了。
  “买报。”
  “买一份晨报。”
  “好、好。”沈思豪回过神来,将报纸一份、一份地递给顾客。
  ……

  郑洁换好衣服,在暖洋洋的办公室里看起沈思豪的书稿来。书稿上的斑斑血迹让她想起那双开裂渗血的手,又想起寒风中卖报的他——满脸的胡子都没刮,脸色也很苍白,她心里闪过一丝同情。
  “郑洁、郑洁……你在想什么啊?”王梅芸拍了她一下。
  “噢,我在看一份稿子。”
  “什么好稿子?这么入神,让我看看,是不是情书啊?”王梅芸一边调侃地说着,一边拖过文稿。
  “噢,是作家沈思豪,我刚看过他写的小说《追恨》写得挺感人的,怪不得你那么入神。哎,你有他的书稿,你认识他!”王梅芸惊奇地问。
  郑洁愣了。
  作家!卖报人!这挂得上吗?她越想越觉得奇怪。
  “郑洁,你怎么了?我在问你话呢。”
  “噢,梅芸,你问什么?”
  “我问你怎么认识作家沈思豪的。你今天怎么了,魂没了。”一向尖刻的王梅芸追着说。
  “沈思豪,哎,认识。”郑洁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。
  “梅芸,你那本《追恨》借我看看好吗?”
  “咦,你不是认识他吗?怎么向我借起书来了。”王梅芸有点奇怪,一向聪灵的郑洁,今天怎么了?
  郑洁觉得自己说漏了嘴,只得自圆其说:“我和他刚认识,我不好意思借了书稿再借书。”
  “是喜欢上他了吧。”王梅芸的嘴一点不饶人。
  “没,没有。”郑洁的脸显得更红了。
  星期五,周末。
  郑洁是让泪水陪伴着她读完《追恨》这本让人欢乐、让人忧愁、让人辛酸的小说。当她依依不舍地合上那本小说时,晨曦给全城带来了欢乐,闪烁的阳光在卧室的窗子上跳舞,透过窗帘的帐幔直射到郑洁的眼睛上,透过弯挑的睫毛好像射入她的梦里。她将那本书拥在胸前,心里泛起一阵喜悦。
  郑洁迎着明媚的、暖洋洋的阳光,走向那有些神奇色彩的,令她百思不解的书报摊。摊位是空荡荡的,没见书报,也没见人。郑洁心中滑过一阵莫名的失望和失落。他怎么了?这么好的天气不设摊,是不是病了?她的心忽然紧了一下,忐忑不安地跳得更快了。
  “那个卖报人啊,流了很多血,送医院了。”不远处传来人们的议论。
  郑洁突然情不自禁惊慌失措地跑了过去,那边聚众纷纭;那个卖报人真勇敢,没有那个卖报人小女孩肯定压死了,是110把他救走的……
  “请问那卖报的送到什么医院?”郑洁慌乱地问了一句。
  “大概是最近的南方医院吧。”一位男青年用手指着说。
  郑洁觉得也是,招了一辆的士直驰南方医院。
  急救室的门口有许多人,只见一个护士大声在说:“这位抢救女孩的伤员腿脉撕裂,出了大量的血,我们急需‘AB’型血,请大家伸出援助之手。”
  “我是‘AB’型。”一位民警立即卷起衣袖。
  “我也是‘AB’型。我是小女孩的妈妈,让我先献血,让我先献血好吗?”那位女同志拼命向前挤。
  “我也是AB型。”郑洁毫不犹豫地向前挤去,脸上不知在什么时候挂起了两行泪水。
  病房里终于渐渐地安静下来。
  郑洁手捧一束鲜花走到沈思豪的病床前,“你好,向你学习!”她将鲜花放在他胸前,双手紧握那只粗糙干裂的手,泪水忍不住又滚落下来。
  沈思豪那苍白的脸展现出浅浅微笑,他点了点头又虚弱地说:“谢谢你!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?”他很惊奇。
  “今天我休息。我是来还书稿的,听别人说你为了救一个小孩负伤了,这才急忙赶了过来。”郑洁白嫩的脸儿红了起来,很好看。
  “这么巧?”
  “大概是缘吧。”郑洁说完有点儿后悔,觉得似乎有点儿唐突。她很不好意思地悄悄将手缩了回来,那脸儿却更红了,像朵花。沈思豪心中闪过一丝很久没有的暖意。说到缘,他觉得有此玄乎。但他还是很感激地说了声“谢谢。”
  “不用吧,如果要说谢谢那就得先谢谢你,我在你这儿学到不少东西。”郑洁兴奋地说。
  “不会吧,我只是一个摆书报摊的粗人而已。沈思豪的话有点儿自残的味道。
  “不会吧,你至少还写过一本长篇小说《追恨》吧。”郑洁赞扬地说。
  “你什么都知道。”沈思豪一脸的惊奇。
  “不会全知道,只是凑巧吧。”她不好意思再说那个缘字。
  “你看过了,请多多指教。”沈思豪很谦逊地说。
  “拜读过大作,很感人,它让我流了不少泪,不太合算。”郑洁有点儿娇嗔。
  “没那么好,过奖了。”沈思豪的语气很虚弱。
  郑洁似乎感到了这一点:“你好好休息吧,明天再来看你。”她站起身向他微笑地道别,眼睛却依依不舍地离开那一脸的苍难能苍桑、一脸的真诚。
  清晨,阳光漫进那洁白整洁的病房。
 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。
  沈思豪躺在病床上静静地想着那位不速之客——漂亮的女孩。她二十多岁,苗条修长的身材,一头垂到腰际的又黑又直又飘的长发,天真幼稚的笑容和超凡脱俗的举止,十分引人注目。她的影子已深深嵌进了他的心灵,或许一辈子都难以解脱了。可是,他又十分敏感地觉得,她在他的面前只不过是个女孩罢了。他想赶走那个美好影子,怎么也赶不了。
  “您好。”郑洁满脸笑容地站在他床前,手里拎着一网兜东西。
  “你好!”一个美好的女人,沈思豪在想。
  “今天好些了吗?”郑洁的声音很柔很动听。
  “好多了。”沈思豪的脸上微微地泛着红光。
  郑洁将网兜里的礼品和水果放好,找了一张凳子在床边坐了下来,然后默默地看着他;他的头发、胡子黑得发亮,令人惊讶。他的胡子乱蓬蓬的,杂乱的长发像是好久没有梳理过了。他的牙齿很白,整整齐齐地排列着;一片优美的苍白,明显地润饰在他刚毅的面庞上。年纪不大,四十五岁左右,她只能自己问自己,这样一个善良有才华的人,怎么会落魄到这步田地。她很好奇,也很想问他,她忍住了,只是自己默默地寻思。
  “你是电视台的吧,我见过你导播的新闻。”一个护士小姐指着郑洁惊喜地问。
  郑洁只得无奈地点了点头。
  “唷,她还为伤员献过血呢。”另一位护士说。
  郑洁沉默。脸有点儿红,透出无比的媚力。
  “你为我献过血!”沈思豪激动地问,那双粗糙的手紧紧握住郑洁那白嫩的小手。
  郑洁点了点头说:“这是应该的,许多人都为你献血。”她轻轻地抽回了手。
  “谢谢你!”沈思豪全身的血涌动起来,手有些颤抖,双目凝视着郑洁许久没有再说出一句话来,眼睛里却闪着泪光。
  好几个人围了过来,好奇而敬佩的目光注视着郑洁,没人说话,病房里肃静。
  “沈生生,你女儿来了。”有人呼了一声,打破了原先的宁静。
  “爸。”晓虹亲热地走到病床前,握住父亲的手。女婿也叫了一声“爸”,将买来的东西放在床柜上。
  “叫阿姨,她给爸爸输过血。”沈思豪指着郑洁对女儿说。这么年轻,和自己一般大,晓虹为难地说了句:“谢谢你,阿姨。”
  “请问你贵姓?”沈思豪这才想起来问。
  “她叫郑洁,电视台新闻主持人。你连她都认识”晓虹抢先回答。
  “我叫郑洁。”她递上自己的名片,脸早已绯红了。
  “郑阿姨也给我一张名片。”晓虹笑着说。
  “行。”郑洁一边给她名片一边笑了。许多人围上来要名片,郑洁只得一一给了。
  病房里热闹了一阵子,又静了下来。
  这是你的书稿,写得很美。谢谢,我先走一步了。“祝你早日康复!”郑洁从容地转过身。
  “郑阿姨再见!”晓虹对她有此好感。
  “沈先生、沈小姐再见!各位再见!”郑洁迈着轻盈的步伐走了。
  沈思豪望着她的背影久久不能平静。

  夜是清凉、寂静、明亮的。
  冬天的晚上,窗子里亮着许多迷人的灯,远处都可以在朦胧的寒气中望见它,它向许多过路的人闪烁,邀请他们进去坐坐。这屋子的大玻璃门上,有一个红色的缘字,又大又醒目;这就是著名的绿茶坊。
  沈思豪在一张靠落地窗的两人桌那儿坐下,桌子上亮着一支漂亮的蜡烛,烛光的闪烁使他的脸显得很生动。他在等一个人,显得很有耐心,有时也看看窗外美丽的夜景。
  “你好!”郑洁恰到好处地站在他的面前。
  “你好!”沈思豪礼貌地站起身显得有些慌乱。
  “你早来了。”郑洁一边脱着大衣一边客套地说着。
  “大记者邀请能不准时来?”沈思豪调侃地说,仍显出了被邀的喜悦。
  “大作家也不赖呀。”郑洁有点嘴不饶人,当然有点玩笑的味儿。
  “小姐,两杯雀巢咖啡。”沈思豪听而不答,故意避开大作家这个称呼,大作家对他来说似乎带点嘲讽的味。郑洁一点没有感到刚才的话说得有点儿过头,沈思豪当然也不会怪她,毕竟是调侃的话,再说她没有一丝恶意。
  服务员小姐端着咖啡走过来,现烧的咖啡很香,香得能酥骨头。
  郑洁把鲜花摆到桌子中间,让芬芳散发在他们之间。
  沈思豪抿了一口,胃里顿时迷漫着一种高级咖啡豆的香气。他放下杯子说:“请喝咖啡,暖暖身子。”
  “全部康复了?”郑洁一脸笑容。
  “当然。”沈思豪自信而兴奋。
  “还写作、卖报。”郑洁有点不好意思地问。
  “没错,至少现在还得这样。”沈思豪边说边笑地做了一个无奈的姿势,那姿势有点儿怪。郑洁忍不住笑了起来,“你还挺幽默。”“生活对我来说有点窘迫,自个儿找乐。”沈思豪的脸上挂起了失落和苦涩。
  “一个人生活?”郑洁无意点到他的痛处。
  “嗯。”沈思豪的脸突然沉了下来。郑洁很快意识到这句话对他情绪的影响,马上笑着逗他说:“我也是单身。”
  “这不一样。”沈思豪的情绪仍然很低落。
  “两个一加在一起就可以等于2、等于3啊,有什么不一样?”郑洁很严肃认真地看他的反映,这是今晚的主题,虽然早了一点,但她是一个敢想、敢说、敢做的女人。
  “郑小姐,这个比喻不太恰当。”沈思豪满脸的认真。
  “有什么不恰当?”郑洁说完呷了一口咖啡,似乎给自己壮胆。
  “太不恰当了。一个是富贵、一个是贫穷;一个是高贵,一个是卑贱。”沈思豪的语气很沉重,他停顿了一下,又说:“这两个单身能一样吗?还有,还有年龄,一个是年近半百的老头,一个是金贵的黄花闰女。就好像一个是火,一个是水能加在一起吗?”沈思豪狠了狠心把话说透了。
  郑洁又呷了一口咖啡,稳了稳自己的情绪,不慌不忙地说:“问世间情为何物?直叫人生死相许。这才是爱情,它和富贵、贫穷;高贵、卑贱,还有年龄全不搭界。”她说得很坚定。
  沈思豪一时语塞,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她。心想,好漂亮的女孩,好利害的嘴。听了她刚才的一番话,他觉得他们一下子靠得那么近,想的又几乎一样。
  郑洁想了想,又接着说:“沈先生,《追恨》是你写的吧,它从头到尾宣扬的爱情就是我刚才说的话:问世间情为何物?直叫人生死相许。”
  沉默、很难熬的沉默。
  “我们换个话题吧。”沈思豪无法说服她,理在她那边呀,他只得讨饶地另找话题。
  “沈先生,我们不必另选话题,我谈得很实在、在很真诚,这有什么不好?其实我们不用争论,你那本《追恨》就是最好的答案,你说是吗?”郑洁说得很激动,满脸绯红像一朵盛开的玫瑰。
  沈思豪微笑地看着她,满心满怀的温馨,他早已无话可说了。

  沈思豪回到家里一夜无眠。
  郑洁是个好女孩,一个善良、高尚、漂亮的女人。她很年轻,她应该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,但,那一半决不应该是他,他选择离开她。
  流浪也好,追梦也好,他觉得没有轻易离开这座城市的理由,可是现在他觉得必须离开这个生他养他的古城,这一切他都是为了郑洁。他也清楚地知道,在他的血管里流着她的热血,他也深深地爱着她,这一辈子更不会忘怀。他始终认为;珍惜是爱,放弃也是爱,而且应该说是一种崇高的爱,是一般人所无法做到的。
  沈思豪寄了一封信给郑洁,信中没有片言只语,只有二片并蒂的枫叶。
  沈思豪毅然地离开了这座世界闻名的都市,追他的梦去了。
  郑洁拿着一对枫叶,看着空荡荡的摊位,流着泪,心中永远多了一份牵挂。如果沈思豪知道了郑洁的牵挂,他又会对她说些会呢?